2014-2015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车辆范围及补贴标准为:使用10年以上(含10年)且不到15年的半挂牵引车和总质量大于12000千克(含12000千克)的重型载货车(含普通货车、厢式货车、仓栅式货车、封闭货车、罐式货车、平板货车、集装箱车、自卸货车、特殊结构货车等车型,不含全挂车和半挂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8000元。
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发布〈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3]183号)等有关规定,2014-2015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车辆范围及补贴标准为:使用10年以上(含10年)且不到15年的半挂牵引车和总质量大于12000千克(含12000千克)的重型载货车(含普通货车、厢式货车、仓栅式货车、封闭货车、罐式货车、平板货车、集装箱车、自卸货车、特殊结构货车等车型,不含全挂车和半挂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8000元。
报废车具体补贴标准如下:
1、报废重型载货车,每辆补贴18000元;
2、报废中型载货车,每辆补贴13000元;
3、报废轻型载货车,每辆补贴9000元;
4、报废微型载货车,每辆补贴6000元;
5、报废大型载客车,每辆补贴18000元;
6、报废中型载客车,每辆补贴11000元;
7、报废小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7000元;
8、报废微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5000元。
汽车报废补贴最新政策
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经解体厂报废解体的老旧机动车可享受政府补助。有强制报废期限的车辆需提前一年及以上进行报废方可享受政府补助。
在京中央国家机关、本市各级党政机关和其他各级财政供养单位车辆的报废,不享受政府补助。出租汽车淘汰更新政府补助政策另行制定。
老旧机动车报废时间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供的车辆档案注销时间为准。
符合政府补助条件的报废老旧机动车车主可同时享受国家汽车以旧换新相关补助政策。
汽车报废补贴范围
方案中所称老旧机动车是指登记注册使用6年及以上的载客汽车、载货汽车和专项作业车(不含出租汽车、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黄标车)。
汽车报废补贴申请材料
答:车主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单位组织机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由委托代理人办理申领手续的,还须提供车主委托书或单位法人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请车主或受托代理人现场在《北京市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政府补助和企业奖励车主确认单》上签字确认。
如何确定汽车淘汰时间
老旧机动车转出时间以公安交管部门提供的车辆档案转出时间为准,报废时间以公安交管部门提供的车辆档案注销时间为准。对于2014年9月15日至10月31日期间报废的老旧机动车政府补助,按照新颁布的《通知》规定标准执行;转出的老旧机动车政府补助按照《现行方案》执行,年底到期。车主申请政府补助和企业奖励的截止日期为2015年1月31日,逾期不予办理,请车主及时办理各项手续。在此,也号召在京国有企业积极发挥带头作用,10月底前尽快淘汰老旧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