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末位淘汰法”制能给员工以压力,能在员工之间产生竞争氛围,有利于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使公司更富有朝气和活力,更好地促进企业成长。
注意:淘汰末位者不是孤立的,而是同时保留比被淘汰者合适的、优秀的人员,又让出位置给新的比被淘汰者合适、优秀的人员。
如何使用末位淘汰法呢?
我们认为,在遵循科学性、客观性及可接受性的基础上,对人才的选、育、用、留做到如下几点,才能让末位淘汰法用起来更顺。
首先,企业在招聘之初就要尽力做到量才而用,避免一开始就埋下被淘汰的隐患,浪费了企业的职位资源和企业培养的精力。要与员工共同制定企业发展规划,给予员工一个明确的发展目标。让员工一进企业,就知道在这个企业该做什么,他未来的路是怎样的,要求是怎样的,他的长处是什么,真正做到以人为本。
其次,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就应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对“末位淘汰”达成一致,并在合同中有明确的说明。同时,这种合同应该是针对所有在职员工的,否则公司在执行“末位淘汰”时,就可能要冒违约的风险。
再次,在实施末位淘汰前,企业应该制定一整套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的绩效评价体系,如果这样做了,排在末位上的员工自然无话可说。
最后,我们对排在末位的员工应尽可能采取温和的方式处理。例如,给淘汰员工新的就业机会,这是一种比较符合我国国情的好方法。
。事实上,很多企业的末位淘汰制都有转岗、降职、转为试用期等内容,许多企业在评定时一般都会选出10%的不能胜任员工,但一般来说,最后真正被辞退的只有5%,这样做效果确实不错。
执行这种淘汰法,可以大大激发员工的活力,能够形成良好的竞争氛围,使员工素质不断提高,团队不断优化,从而创造出良好的企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