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问题的可以认证. 再说如果怕不行,可以先给对方发个传真,让对方用传真件认证.可以认再把发票给人家,不可以你再重开
建议你最好作废重新开具,看着也不好看,如果不想作废你也可以和客户商量一下。刚开具完的发票可以当时就作废,如果说给了客户,他再不要,再跨月,就要红冲,很麻烦的。
应该没问题的,最好打个电话问一下你们公司的会计核对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