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直接到大陆认可吗

2025-03-18 17:46:30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不可以,香港文书在大陆无法核实真实性,要求进行香港律师公证。
准备好资料,由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其次是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转递章。

回答2:

不行的,必须经过香港公证及加章转递。
香港法律意见书公证认证流程
1、委托香港的中国司法部指定的公证律师做公证(包括查核和公证);2、委托香港律师到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转递章;3、将该份文件寄回内地使用。

回答3:

随着国内经济的飞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使用香港公司的名义在国内进行投资经营等活动,因此香港公司的法律意见书在各个场合的使用需求也越来越多。
比如公司上市、并购中国境内企业、在国内银行办理信贷业务、股权质押等,相关机构、银行等,都需要该香港公司提供由香港律师对此香港公司的相关文件进行审核后出具法律意见书,然后再由中国委托公证人对这份法律意见书及公司的主体文件进行公证,最后才可以在国内办理相关投资经营或业务(如在银行进行股权质押申请信用贷款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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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4:

香港律师 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使用用途各有不同。但如果香港的法律意见书需要在大陆使用,那就要具有中国委托公证人资格的香港律师所进行公证才可以,同时要通过并加盖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的转递章才行

回答5:

是不认可的 ,必须要办理加章转递手续之后才被认可。流程是: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转递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