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需明确的是
多出部分确有发生 但无合同
多出部分未认证抵扣
问题在于并未该客户实际购买,而你们却把发票抬头给开成该户
个人以为问题不大,因为购销双方都未漏税,只是税局网络比对不符
说明可以如实写,附列明细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