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费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规定,防暑降温费等职工福利费应纳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
按规定发放防暑降温费和高温津贴的会计分录如下。
无论以实物还是现金发放防暑降温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防暑降温费)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符合规定发放的高温津贴: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岗位津贴(高温津贴)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供给全体职工的清凉饮料和保健用品:
借:管理费用或制造费用——劳动保护费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工资的话,要看具体的针对目标
一般来说,如果是针对辞退补偿一类的,加班费,高温补贴都不能算在里面
而关于效益奖金,包括年终奖、绩效奖金等在内,则具体要看合同来办理,如果写入合同,明确为收益一块的,可以认为属于工资;反之,则要看具体情况
一般来说,除合同工资外,合同内奖金,以及每月的固定奖金,还有可以认为是固定收入的部分,都会平均计算纳入工资范围,而一些特殊奖励,以及高温费等,都不能算作工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