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城市建制体系
我国20世纪50年代就制定了具体的市(镇)设置标准。
我国的市镇设置主要基于两个方面的标准:
(1)聚集人口规模。目前将人口聚集规模超过100万的作为特大城市,50万~100万的作为大城市,20万~50万的作为中等城市,20万以下的作为小城市。
(2)城镇的政治经济地位。城镇的政治经济地位往往是市镇设置中的重要考虑内容。
20世纪10年代后。对城市规模有了新的规定:超大城市1000万以上;特大城市500到1000万;大城市100万到500万;中等城市50万到100万;小城市50万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