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票单位遗失银行承兑汇票,应及时向承兑银行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挂失,待汇票到期日满一个月再办理如下手续:
(一)审查申请挂失的票据,是否为允许挂失的票据。丧失下列允许票据挂失:
1、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行的银行汇票。
2、银行承兑的商业汇票。
3、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
4、有效的支票。
(二)审查“挂失止付通知书”是否填明下列内容:
1、票据遗失的时间、地点和原因。
2、票据的种类、号码、金额、出票日期、付款日期、收款人名称、付款人名称。
3、挂失止付人的名称、营业场所或住所及联系方法。
4、挂失止付人签章。
欠缺上述记载事项之一的,不得受理。
(三)查明票据挂失确未付款时,办理挂失手续
1、选择“凭证挂失”交易,录入承兑汇票挂失的号码和出票人 账号。
2、交易成功后,在“挂失止付通知书”第一联加盖业务公章、经办员、复核员名章 ,交挂失申请人;第二联编号专夹保管。
3、按规定收取挂失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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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帐户的法人以及其它组织;
(二)与承兑银行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
(三)资信状况良好,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
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一)表明“银行承兑汇票”的字样;
(二)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三)确定的金额;
(四)付款人名称;
(五)收款人名称;
(六)出票日期;
(七)出票人签章。
欠缺记载上述规定事项之一的,银行承兑汇票无效。银行承兑汇票应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帐户的存款人签发。
“银行承兑汇票”字样是汇票文句。在实务中,它是印刷在汇票的正面上方,出票人无需另行记载。
无条件支付委托是支付文句。在实务中,它也是印刷在银行承兑汇票的正面,通常以“本汇票于到期日付款”、“本汇票请予以承兑于到期日付款”等类似文句来表示,出票人无需另行记载。
确定的金额要求。汇票上记载的出票金额必须确定,并且只能以金钱为标的,记载的汇票金额必须按《支付结算办法》附件一的规定来书写。出票金额大写必须与小写金额一致,两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出票金额不得更改,更改的汇票无效。
付款人是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的委托其支付汇票金额的银行,付款人并非因出票人的支付委托即成为当然的票据债务人,而是必须经其承兑。在汇票承兑之前的付款人为出票人,在承兑之后的承兑银行就是付款人,是银行承兑汇票的主债务人。
收款人是汇票上记载的受领汇票金额的最初票据权利人。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银行承兑汇票无效。
出票日期必须按照《支付结算办法》附件一的规定书写。出票日期不得更改,更改的银行承兑汇票无效。
出票人在汇票上注明"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丧失流通性,其后手不得再转让。
银行承兑汇票出票人必须签章,签章必须清楚。
出票人将签发好的银行承兑汇票交给收款人后,出票行为即告完成。 提示承兑是指持票人向付款人出示汇票,并要求付款人承诺付款的行为。所谓提示即持票人向付款人现实地出示汇票,以行使或保全其票据权利的行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银行承兑汇票
第一步:承兑人需要去银行开票作书面挂失。
第二步:承兑人需要向开票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公示催告的申请。
第三步:丢失的汇票有效期过后去银行办理托收的凭证。
办理挂失所需要的材料有:银行书面挂失的申请书,法院公示催告的申请书、个人身份证信息、单位营业执照及其复印件、能证明持票人持票的文件、还有办理挂失所要收取的服务费用。
银行承兑汇票属于商业汇票的一种,商业单位在开户银行申请并由银行审核同意承兑的,开票人可在商业交易中以汇票作为支付手段。银行保证在汇票到期的时间内向持票人无条件支付汇票上承诺的金额。
承兑汇票另一方面也是银行对出票人资金和信誉等方面的一种信任,而且我国银行纸质承兑汇票的票面面额可达一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