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现金管理和结算的相关规定,每个在银行开具结算账户的企业、公司,开户之后银行根据企业、公司的具体情况给与核定一定数额的备用金,核定的依据是该单位1-5天的零星现金结算业务,比如:职工报销、差旅费等等。视单位的具体情况以及离开户银行的远近予以核定。
开办期的发票多与少对企业本身没有多大意义,根据税法及企业会计准则,开办费在开业后列入当期损益,税法可在开业后5年内予以列支。
如果主要是餐饮发票一次列支了吧。在企业所得税的计算缴纳过程中,招待费是有一定的数额允许税前列支,超支部分要作为纳税调整,缴纳企业所得税。
啊?银行让你去登记?!我没有遇到过,一般都是开户了,你有支票就行了,但是你要是用大额资金,提前给银行电话准备一下。开办费发票多做,boss同意吗?还是你自己的想法,要是他知道了,你会完蛋的啊。你要是自己的想法,多开发票可以呢,但是你确定boss不知具体的开办费多少。呵呵
一般都是以备用金的名义提取的,你可以自己定啊,一般5000左右。至于在怎么多提,你就以工资 差旅费的名义提,只要提供银行一点手续,他们也不会多问,毕竟花的是你自己的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