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器弹药属于涉密资产吗?

2025-03-22 02:07:30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武器弹药,属于涉密情报。
  《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条例》第八条:军事秘密包括符合本例第二条规定的下列事项:
  (一)、国防和武装力量建设规划及其实施情况;
  (二)、军事部署,作战和其他重要军事行动的计划及其实施情况;
  (三)、战备演习、军事训练计划及其实施情况;
  (四)、军事情报及其来源,通信、电子对抗和其他特种状态等基本情况,军以下部队及特殊单位的番号;
  (五)、武装力量的组织编制,部队的任务、实力、素质、状态等基本情况,军以下部队及特殊单位的番号;
  (六)、国防动员计划及其实施情况;
  (七)、武器装备的研制、生产、配备情况和补充、维修能力,特种军事装备的战术技术性能;
  (八)、军事学术、国防科学技术研究的重要项目、成果及其应用情况;
  (九)、军队政治工作中不宜公开的事项;
  (十)、国防费的分配和使用,军事物资的筹措、生产、供应和储备等情况;
  (十一)、军事设施及军事设施保护情况;
  (十二)、军援、军贸和其他对外军事交往活动中的有关情况;
  (十三)、其他需要保密的事项。
  其中第七款,武器装备的研制、生产、配备情况和补充、维修能力,特种军事装备的战术技术性能;就是指的武器弹药。

回答2:

属于

国家安全部门及公检法系统的枪支、弹药及其它保密资产,在确保不泄密的前提下,按资产管理进行分类,汇总录入系统,同类资产可按批做为一张卡片录入,不要求一物一卡,录入系统的资产价值应与账面价值相一致,非涉密资产应按“一物一卡一码”的要求填报资产管理卡片。资产负债表数据应与财务账相一致(包括单位全部财务资产,含涉密资产)。
其他单位涉密资产的填报,参照上述办法处理。或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在进行沟通录入。

回答3:

属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涉密管理的要点是:专人保管、清晰登记、统一管理、集中销毁;文件传阅不过夜,严禁私人保管和复印。

回答4:

当然属于了。
武器弹药的配置,涉及装备部队的整体作战能力;
武器弹药的性能,涉及装备部队的整体打击能力;
武器弹药的当前数量,涉及装备部队的当前作战持续时间;
部队的作战能力、打击能力、持续时间........这些不算军事秘密,那什么算呢?

回答5:

属于密品。
弹药是否属于资产要看单体价值,资产管理方面应该都有划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