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凡受聘于我省爆破作业单位的,无妨碍爆破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刑事处罚记录;无涉恐、吸毒等其他不适合从事爆破作业的情况的人员(含初次申请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和提高作业级别人员)均可参加。
二、参加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培训考核的资格条件:
1、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70周岁;
2、申请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初级/D的,应取得理学或工学学科范围大学专科学历且从事爆破相关工作3年以上,或者取得理学或工学学科范围大学本科学历且从事爆破相关工作1年以上。

扩展资料:
申报流程:
对全省拟参加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培训并满足相应资格条件(初级、中级、高级)的人员,爆破作业单位登录本单位所在地省份的《民爆信息系统网络服务平台》。
初次申请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和提高作业级别人员分别按初次申领和提高资格等级相应的流程进行申报,具体参考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办理操作说明。
参考资料来源:浙江省爆破行业协会——关于符合报考条件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