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流通许可证没有公示是指没有在商铺档口公示独立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没有将相关证件公示于餐厅明显位置。食品经营许可证应悬挂于的公示栏处。外卖平台也应有营业许可资质的公示。
2018年起实施的《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
《北京市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六条明确规定,“网络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网络食品经营范围应当与其许可范围一致。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不得从事网络食品经营活动”。
扩展资料
美食城多档口共用食品经营许可证
美食城商铺自己没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只通过美食城授权使用证照就能经营外卖,与国家和北京的要求并不一致。换言之,这些美食城商铺送来的外卖,都是“灰色”的。
美食城监管处于政策模糊地带商事制度改革后,食品经营应实行先照后证,也就是餐馆可以先办理营业执照,再去食药监部门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时并不核查商户是否具有经营餐馆的卫生、消防条件,企业年报时工商部门也仅考察商户是否还在营业、电话地址等能否联系得上。
如果商户拿到营业执照后就开业,不去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食药监部门无法掌握信息,实际上就处于无人监管的状态。而且,出售外卖为主的美食城商户几乎没有顾客上门,来自消费者的监督极其有限。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美食城多档口共用食品经营许可证,外卖被指“灰色”难监管
你是哪里的?广西这边现在只承认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证已经取消了。
2015年11月1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废止《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79号),决定废止《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2009年7月3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44号)。
我们这是食品经营许可证,也是需要在食药局网站公示,问题也是,现在的市场监督管理局说现在的经营许可证是不需要公示的,而美团却坚持要公示,否则无法入驻美团,也不知道什么原因,怎么处理,只能等着看,这种情况绝对不是只有我们!
请问解决了吗?遇到同样的问题,找不到原因
请问你们解决了吗,怎么解决的?我现在也遇到了同样的问题说未公示不能入驻美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