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具体的时间,一般案件从领导批示日期开始30个工作日完结,较复杂案件30个工作日若没有查结,可向主管副书记报告后延长相应时限,一般延长时间不超过60个工资日,若还没查结,在纪委常委会上呈请可继续延长查办案件时间。
我是十月十九号给县纪检委提交材料,还差九天都三个月了,我是二十九号去纪检委问说还要五十天左右才能给答复,我想知道为什么要这么长时间才能结案
1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