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居民生活(含部队、学校、托幼园所、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生活用水):2.50元(含污水处理费0.70元/立方米)。
气:居民类天然气:2.40元/立方米。
电:居民生活用电根据每户每月用电量的多少划分阶梯。居民用户每月用电量划分为三档,电价实行分档递增。
第一档:电量每户每月210度及以下,电价不变,执行每度0.5469元;
第二档,电量每户每月210-400度之间,在第一档电价基础上,每度加价0.05元;
第三档,电量每户每月400度以上,在第一档电价基础上,每度加价0.3元。
“一户一表”居民用户按电力公司抄表周期正常交纳电费,年用电量2520度及以下执行现行电价,每度0.5469元;2520-4800度部分执行二档电量加价标准,每度0.5959元;超过4800度部分执行三档电量加价标准,每度0.8469元。
使用量控式卡表与电力公司结算的居民用户,以年度购电量执行上述标准。
水:每吨 1.8元
电:每度0.5469 元
天然气:每立方米2.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