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劳动仲裁可以将公司法人一并列入被告席吗?

有限公司劳动仲裁可以将公司法人一并列入被告席吗?
2025-03-22 05:43:57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劳动仲裁是指员工和单位直接出现的劳动争议,那么公司法人本身就是属于被申请人。在劳动仲裁中只有申请方和被申请方,不能称为原告和被告。

回答2:

不可以,被申请人只能是用人单位。

回答3:

  如果换了法人,可以由新的公司法人来承担劳动仲裁的结果。
  并且公司解散是需要清算的,这时候可以申报债权。或者尽快申请劳动仲裁。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 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