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审请求经形式审查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和《专利审查指南》有关规定需要补正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向请求人发出补正通知书。请求人应当在收到补正通知书之日起的指定期限内补正。请求人答复补正通知书,应当提交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制定的《复审、无效宣告程序补正书》表格以及经补正的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