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上认为不适宜结婚的疾病有:1、指定传染病,是指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等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2、严重遗传性疾病;3、有关精神病,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我国婚姻法禁止结婚的疾病两种:
(一)患麻风病尚未治愈者的人不得结婚;
(二)患其它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目前我国婚姻法关于禁止结婚的规定只有这两种。而第二种是一种笼统的规定。法院在审判实践中主要根据《母婴保健法》的相关规定,委托医疗保健机构提出医学意见。
《母婴保健法》第8条规定,婚前医学检查包括对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及有关精神病的检查。可见,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主要包括这三种疾病。《母婴保健法》第38条对这三种疾病的范围作了限定:
指定传染病,是指《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等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严重遗传性疾病,是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母婴保健法》第10条规定:此类患者在双方同意下,采取长效避孕措施或者施行结扎手术后不生育的,可以结婚。但《婚姻法》规定禁止结婚的除外。
有关精神病,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参考资料:法律上禁止结婚的疾病有哪些?
医学上认为不得结婚的疾病有:
一、患性病未治愈的;
二、重症精神病,包括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症和其他精神病发病期间;
三、先天痴呆症;
四、非常严重的遗传性疾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没有法律上禁止结婚的疾病,但是医学上很多,虽说没有禁止结婚,但是有孩子的话,会很大程度上遗传,癫痫,艾滋病,白血病,血友病,地中海贫血,白化病,先天聋哑,等等等等,以及一系列的精神障碍,都有可能遗传。就连高度近视都有可能遗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