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建设部、国家工商总局印发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第四条之规定,现行商品房计价方式有如下四种: 1、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 即:套内建筑面积= 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建筑面积+阳台建筑面积; 2、按套(单元)计算: 即:等于是买卖双方的协商价,与面积无直接关系; 3、按建筑面积计算: 即:建筑面积= 套内建筑面积+公共分摊建筑面积。 4、其它: 除以上三种方式外,买卖双方另外之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