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漠拉比法典我们必须指出,法典缺乏“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现代观念。在汉漠拉比法典中,奴隶毫无权利可言,稍有过失即受到断肢的可怕惩罚。此外,法典中提到了两个法律阶层:一是“人”,显然意指贵族;另是所有其他既非“人”亦非奴隶的人,他们的法律待遇很差,但拥有某些法律权利。与“人”侵犯“人”相比,“人”侵犯了地位低于他们而非奴隶的人受到的惩罚要轻一些,而“人”伤害了奴隶与他损坏了奴隶主的财产所受处罚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