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关系的主体有哪些

2024-11-08 09:0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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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k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和客体要素要掌握)

(一)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概念及含义

是指在经济管理和协调过程中依法独立享受一定权利和承担一定义务的当事人。

1.能够以自己名义独立地参加经济法律关系。即使是国家机关代表国家参与经济管理、经济协调法律关系,也不是以国家名义,而只能以自己名义独立地进行经济法律行为。

2.是经济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的担当者。

3.能够独立地承担经济法律责任。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必须具有一定财产权,有相应的财务作为承担责任的物质基础。

(二)经济法律关系主体资格取得方式

1、依照宪法和法律由国家各级权力机关批准成立;

2、依照法律和法规由国家各级行政机关批准成立;

3、依照法律、法规或章程由经济组织自身批准成立;

4、依照法律、法规由主体自己向国家有关机关申请并核准登记而成立;

未取得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的组织不能参与经济法律关系,不能从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不受法律保护。但是,依法成立的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也只能在法律规定或认可的范围内参加经济法律关系,超越法律规定或认可范围的,则不再具有参加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这段话的中心思想就是,超越了法律规定范围,就变成不合法的了,就没有资格了)

(三)经济法律关系主体范围

1、经济管理主体。其主要为国务院及其承担经济管理职能的部、委、局、会、行和地方政府及其相应机构,也包括各级权力机关,以及国家和法律授权而承担某种经济管理职能的其他组织等。

2、经济活动的主体。

包括:各类企业;职业单位;社会团体;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公民个人。

此外,经济组织的内部机构,虽不具有独立法律人格,但在一定条件下也是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国家机关和国家作为整体,除作为经济管理的主体之外,在一定条件下也是经济活动关系的主体。如发行国债,国家作为债务人。

回答2:

经济法律关系主体
一、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简介

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1、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概念

理解经济法主体的概念时,把握以下几点:

(1)、
经济法主体能够以自己名义独立地参加经济法律关系。

(2)、 经济法主体是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的担当者。

(3)、 经济法主体能够独立地承担经济法律责任。

2、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

经济法主体必须具备一定的主体资格。主体资格是指当事人参加经济法律关系、享受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的资格或能力。只有具有经济法主体资格的当事人,才能参与经济法律关系,享受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

经济法对经济法主体资格的认可,一般采用法律规定一定条件或规定一定程序成立的方式予以确认。未取得经济法主体资格的组织不能参与经济法律关系,不能从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不受法律保护。

3、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范围

(1)、经济管理主体:主要是指国家经济管理机关。

(2)、经济活动主体:这类主体主要有,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和公民个人。

此外,经济组织的内部机构在一定条件下也是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国家机关和国家作为整体除作为经济管理的主体外,在一定条件下也是经济活动关系的主体。
二、经济法律关系
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的经济权利和承担的经济义务。是经济法律关系的核心。

1、权利

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含义:

(1)、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在法定范围内依照自己的利益需要,根据自己的意志实施一定的经济行为。

(2)、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有权依法要求负有义务的人作出或不作出一定的行为,以实现自己的利益。

(3)、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在其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或不能实现时,有权依法请求国家有关机关给予强制力保护。

可分为原生权利和取得权利。原生权利,是指经济权利主体依照经济法律、法规、命令等直接取得的、不必依赖特定义务主体的行为即可行使和实现的权利。又称为"经济职权"。取得权利是指要参加经济法律关系才能获得的权利。权利的本质在于满足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经济利益,经济利益是权利的实质和核心内容。

2、义务

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含义:

(1)、义务主体必须作出或者不作出一定行为。

(2)、义务主体实施的义务行为是在法定的范围内进行的。

(3)、义务主体不依法履行义务,就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受到法律的制裁。

经济义务可分为法定义务、约定义务。
三、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特征

(1)政府及其经济管理机关具有主导性。

经济法是体现国家干预经济之法,因此代表国家进行干预的政府及其经济管理机关在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中具有主导性。所谓主导性是指任何一种经济法律关系中,都必然有一方为政府或政府经济管理机关,另一方可能是某个经济组织,也可能为某个公民,而且,政府及其经济管理机关对经济组织或公民具有优先权,即政府及其经济管理机关在行使经济管理权时依法享有的职务上的优惠条件,如先行处置权、获得社会协助权、推定有效权等。

(2)经济组织和公民具有独立性。

经济法尽管是体现国家干预经济之法,但国家之干预是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充分尊重市场主体合法的前提下而进行的利益,政府及其经济管理机关行使经济管理权时应首先认识到相对方的独立性,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不是它们的附属,而是具有相对独立利益的个体。所以,经济组织和个人在经济法律关系中不是被动者,有时甚至是主动者,他们有权依法对抗任何人、任何机关对他们合法权益的侵犯。

(3)主体的法定性。

经济法是体现国家干预经济生活的法律,因此,谁有权参与经济法律关系,什么时候参与经济法律关系,如何参与经济法律关系等均应由相关法律明定。这是保证合理干预的需要,反映了经济法是规范、确认国家干预之法的本质。这一点,对于政府及其经济管理机关尤为重要,它们必须严格依法干预。

回答3:

  经济法主体是指经济法律关系的参与人。
经济法主体具体包括:国家、政府及其经济管理机关、企业和其他生产经营者。

回答4:

  经济法主体是指经济法律关系的参与人。
经济法主体具体包括:国家、政府及其经济管理机关、企业和其他生产经营者。
  公民在通常情况下是民事主体,但在特定情况下,公民个人也可成为经济法主体,如有应税收入的个人即是税法主体。因此不能笼统的把公民称做经济法的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