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逐步消除人为扩大学校差距的做法,才能真正从源头上解决义务教育“择校”问题。
1、全面落实经费保障机制,不断加大薄弱学校改造力度。办好每一所学校,是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解决“择校”问题的根本手段。当前,取消义务教育阶段重点学校与非重点学校之分,不失为一个明智之举,但毕竟重点学校的优势地位已经形成,教育差距客观存在,要想消除重点与非重点的差别绝非一日之功。当务之急是要在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上,特别注重对薄弱学校的扶持,通过设立薄弱学校建设专项资金,做到薄弱学校建设资金优先安排、重点保证,努力缩小义务教育学校之间的差距。
2、加快建立教师交流制度,努力促进教师资源均衡配置。“择校”在很大程度上是“择师”,因此,加快推进教师交流制度的建立,均衡配置教师资源,是解决“择校”问题的关键环节。随着“地方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落实,特别是随着教师管理权限上收到县(市、区),为县(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进教师交流制度的建立创造了条件。
3、积极探索招生方式改革,有效发挥政策调节与导向功能。为体现义务教育公平、公正原则,缓解“择校”压力,在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招生原则的基础上,改变单纯依靠“电脑派位”的做法,积极探索和完善优质初中的招生方式改革。鉴于高中招生方式对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将会产生直接影响,有必要继续关注高中招生方式的改革试验,鼓励将优质高中的部分招生指标按一定比例分配给初中学校,淡化学校之间的生源竞争。
(1)初中招生指标按比例分配。部分地区设计将办得较好的初中的全部招生指标或部分招生指标,根据小学在校生人数,按比例分配给附近的各个小学,完善选送程序,增加透明度,实行社会监督。
(2)高中招生指标与初中办学水平挂钩。高中通过推行升学指标分配与初中办学水平综合评价结果挂钩的办法,逐步减少择优比例,扩大定向分配生的比例,以此改善薄弱学校的生源状况,淡化考试竞争,建立公平合理的竞争机制。
随着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逐渐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在这样的法制环境和政策背景下,逐步化解义务教育的“择校”矛盾迎来了一个非常有利的时机,但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本解决“择校”问题,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任务依然非常艰巨。
如何刹住择校风
“治理‘择校风’,铜陵市花了整整十年时间,关键在于树立教育均衡化理念,让每一所学校都均衡发展。百姓无需择校,择校腐败便无空可钻。”铜陵市教育局局长金燕说。
铜陵市主要通过三项措施推进教育均衡化,消除“择校风”。
1、优质高中入学指标平均分配到各初中。
高中是具有选拔性质的教育阶段。铜陵市每年有1万名初中生毕业,优质高中的招生数在2000名左右。
从1997年开始,铜陵市每年将一定比例的优质高中入学指标,按照每所初中的招生量平均分配到各初中。分配比例从40%逐年提高到今年的60%,明年有可能提高到70%。
早在1987年铜陵市就率先在安徽省取消了重点初中、重点小学,取消了全市统一的小学毕业升学考试,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全部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划片招生”政策,让弱校优质生源不流失。
“这是消除择校风的一项关键措施。指标平均分配意味着每所初中每年都有固定比例的初中毕业生进入优质高中,从根本上消除了家长的择校心理。”铜陵市教育局局长金燕说。
2、整并学校,均衡配置教育资源。
从1994年起,铜陵市抓住教育结构调整和城区改造的有利时机,对全市教育进行了整体规划,先后合并了6所职业中学,建成职业技术学院,提升了职业教育的办学层次。
对普通中学的改革同样大刀阔斧,有65年历史的铜陵市一中被整体搬迁,由原来30个班级的完全中学,拆分整合成为60个班规模的现代化高中,使全市高中优质教育资源扩大了近一倍。
根据市区居住人口的变化,铜陵市先后撤并了10多所生源少、基础薄弱的学校,在市内人群密集区新建了5所中小学,改造和扩建了17所学校,满足了区域内的每一位学生都能在规定的服务半径内就学的需要,为教育均衡创造了前提条件。
3、扶持弱校:实现教育均衡的关键
10年来,铜陵市坚持教育资金向弱校倾销的教育投入政策。据统计,近年来用于薄弱学校建设投入达1.5亿元,扩大弱校校园面积1150亩;新建教学楼、实验楼等4万多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