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的职称评定有哪些?

护士的职称评定有哪些?
2024-11-08 02:39:06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护士职称分为:初级(初级(士)、初级(师));中级(主管护师)和高级(副主任护师、主任护师)。

扩展资料

初级护士资格取得方式

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

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除护理学(初级士,专业代码003)以外的其他专业各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个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

已参加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剩余科目考试时必须使用原档案号。对单科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限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异地参加本专业剩余科目考试并合格的,由该地区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当地人事部门核发该专业资格证书。护理专业,不再进行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认定和评审,不再组织初、中级卫生技术系列的专业考试。

回答2:

护士职称评定共分五级别,分别是正高级职称,副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初级职称和护士资格。

回答3:

护理专业技术资格(职称)分为五个级别:护士(员级)<护师(助理级)<主管护师(中级)<副主任护师(副高级)<主任护师(正高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