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教版教材七年级下册语文第六单元是有关动物的文章,生命是平等的,没有高低优劣之分.保护动物,珍爱生命,每一个人都应该这样。读郑振铎先生的《猫》,我陷入了深深地沉思:是否因为我们拥有超过其他动物的智慧和物质手段就有权主宰其他生命形式的生存方式,甚至主宰它们的生死呢?
郑振铎的《猫》写了这样一个故事——家里人喜欢猫,曾经养了一只花白的猫,给家里人带来了许多惬意,但不幸死掉了,全家人很悲伤;后来又养了一只黄色的小猫,活泼可爱,给家里人带来了无限欢悦,却又被人偷走了,全家人忿忿,“在咒骂着那个不知名的夺去我们所爱的东西的人”;再后来,跑到家里一只不知名的瘦花白猫,家里收养了它,但这猫很忧郁,不活泼,不可爱,还被烧脱了些皮毛,难看。全家人慢慢失掉了对它的兴趣。后来家里养的一只黄色百芙蓉鸟被咬死了,家里人都断定是这只猫所为,打出家门。忽有一天,家里人发现咬死鸟的是另外的一只黑猫,而那一只花白猫已死在了邻家的屋脊上。“我心里十分难过,真的,我的良心受伤了,我没有判断明白,便妄下断语,冤枉了一只不能说话辩诉的动物。想到它的无抵抗的逃避,益使我感到我的暴怒,我的虐待,都是针,刺我的良心的针!”此时此刻,深深地自责,无尽地懊悔,绵长地内疚跃然于纸上,我发现自己冤枉的是一只不会说话的生命,而它最后的死去和我有着直接的关系。因此,我的心灵被枷锁锁住,这要比鲁迅先生在《风筝》中向兄弟道歉更为不幸,至少鲁迅先生还有说的机会,而我却没有任何辩解的机会,所以承受的痛苦也就更深一层。于是,作者结尾写道“自此,我家永不养猫”,这不正是希望悲剧不再发生的呼唤吗?
都说大师的作品,皆有所指;都说郑振铎养猫写猫,其实与郑家的悲欢相联系的。我也好读书,却不求甚解,不曾去深究郑家的悲欢故事,也无从考证郑振铎的猫到底有何指向。只是,读了《猫》一文后,分明感受到一份无言的苦涩。如芙蓉鸟这样最喜爱的宝贝,被吃了失却了,哪个不伤悲谁人不愤怒?所以,很理解妻的断语,和我重复地叫着“一定是猫,一定是猫”的情态,因而对棍棒加之于猫的行径,也是顺理成章地理解和接受着。猫,又能如何?它虽是万物之灵,却无法言语。它只能,只能悲楚地叫,只能飞快地逃。可这一声“咪呜”,竟是包含何种魔力啊,为何听之入耳,震之于心?也许,你在无谓地辩白:不,不是我。也许,你在无望地哀求:不,别打我。也许,你在坦诚地表示:无论如何,我都感谢你的收留。也许,你在真心地安慰:打吧,如果能让你的痛苦少点儿,让你的快乐多点儿。抑或,你这个精灵般的家伙,在示警张婶:婶啊婶,下一个,就是你了啊。甚至,你如先知般地宣告:你将会后悔,你的灵魂将背上一个沉重的十字架。无从猜测了,这一切,又何须臆断?可怜的张婶啊,猫只能无言地悲鸣,可是,你为什么不作解释?甚至只是默默无言,连辩护也没有?聪明的倪海娜老师,设计了一个环节,让你学生替猫说出那一声悲鸣中所包含的内涵。可是稚嫩的孩子们,如何能明白若有若无聊胜于无的猫的内心?就算猫能言语,它又能对收留它的主人、失去了理性的主人们说些什么?只不过,还是那声悲鸣罢了!年轻的倪老师,非常有个性地处理教材,让学生帮张婶作勇敢地辩护。可在那个主仆的年代里,张婶能作民主地申诉吗?恐怕,最终只能也是默默罢了!人们于是便由对花猫和张婶的同情,转而痛恨那只肇事的黑猫。其实,哪只猫儿不吃腥?偷吃小鸟,只是它的本性罢了,累及花猫和张婶,又哪是它的本意?我倒是要感谢那只黑猫,因为你的出现,让花猫沉冤得雪,让张婶无需默默,让我们看到了生活的真实和人性的本原。“我心里十分的难过,真的,我的良心受伤了,我没有判断明白,便妄下断语,冤苦了一只不能说话辩诉的动物。想到它的无抵抗的逃避,益使我感到我的暴怒,我的虐待,都是针,刺我的良心的针!”或许,大师真正所指,是希望我们能化罪为针,刺醒日渐麻木的灵魂,让我们多些包容和理解,少些委屈和愧疚?可是,为什么会分明地听到还有那么多的无罪的花猫在悲鸣?为什么人们总是还要如张婶般地默默?为了自己,为了他人,为了我们的良心,好好地再读一读大师的谶语吧!请记住,没有谁是谁的上帝,我们只是自己的主人,唯一的主人,好自为之啊。但愿悲鸣能够沉默,但愿生活无须辩护,但愿人们不再无言。
郑振铎在《猫》一课写到了三只猫,第一只猫与第二只猫都是受人欢迎的,它给人带来了欢乐,是人的宠物,是可观赏可玩弄的物品,第三只猫由于天性的忧郁和懒惰被人厌弃乃至诬陷蒙冤而死(人的爱鸟被咬死,怀疑是猫所为,于是棒打猫,猫受伤后死掉)。
猫对于人来说是弱势群体,是不能张口说话的无语者,话语权在人手中,我们可以对一只猫大加赞誉,也可以对一只猫极尽贬抑之能事,一切都由人——万物的主宰说了算,识趣者或者是天性会讨人喜欢的动物可能会博得人的赞赏宠溺,而不识时务者却要造到人的抛弃乃至杀戮。
动物与人相比是绝对的弱势者,因为它的无语,因为它的卑贱。其实在同一物种内部,也是有弱强之分的,话语权掌握在谁手中,谁就有绝对的发言权,谁就是道理的持有者,比如我们人,人的内部不也是如此吗?猫的一声凄怆的“咪呜”,引起了具有人性的“我”的强烈的自责和无尽的内疚,自此永不养猫,可是人呢,人会因为自己对别人犯下的的过错而悔过吗?如果是没有界限差异,或许可以,然而,如果有差异的话,恐怕未必会自责会忏悔会向“猫”表白内心的悔过吧?
猫是大家都很熟悉的一种小动物。很多家庭因为猫惹人喜爱而养它。我国著名作家郑振铎先生,他
家也曾养过三只小猫。从养这三只小猫的过程中,他领悟到了一些生活的哲理和做人的道理。
第三只猫的死亡比前两只猫的亡失更“难过得多”?
明确:因为第三只猫的死责任在“我”。“我”的主观臆断,断定鸟是它咬死的,暴怒之下“我”用木棒打它,
它受到冤苦无处辩诉,最后死在邻家屋檐上。“我”认为是“我”把它害死的,而且这个过失是无法补救的。凡事不可主观臆断,妄下断语,否则就会造成难以弥补的过失
三个故事之间又有过渡段贯通弥合。第一只猫忽然消瘦预示其病死;写第二只猫街上乱跑,预示其被人捉走;写第三只猫凝望
鸟笼,预示其被冤打致死。所以这些都起到了穿针引线,连珠缀玉的作用,把三个故事和各个故事之间
的情节缀连成有机的整体,浑然天成,天衣无缝。
本文写的是猫,作者却巧妙地借物抒情,曲折地表达了同情、怜爱弱小者的思想感情。
告诉我们无论做什么事情,千万不能凭个人的恶好,私心和偏见加以处置,赴欧则就会出差错,甚至造成无法补救的严重过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