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你的问题给于简答:
根据你的自述,你是因非法工作而被遣送回国,基本上,我国移民局对这些事情会宽容的处理,以你有超过3年的时间,你是可以申请入境签证前来探访你的孩子,都会给于批准。
你的孩子虽是我国的PR,你是否能申请LSVP,这有视你的条件,是否符合条例,决定权在于我国移民局。
虽有同样背景的陪读妈妈,申请被批准,你是否批准,有视你的情况。
我很遗憾的告诉您
基本不可能 我有个办法 你让你的孩子给ICA的签证官写信解释一下
上次我的朋友的母亲就是这样子来了 之前和您一样 也是因为在外面打工
写信要说您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说很喜欢新加坡什么什么的,点到为止
Good luck to you !
机会是50/50。现在就可以申请了。
不妨尝试,应有五成机会
问题是你解决了你的经济问题?如果批下来,你能解决未来一年(两人)的生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