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ta出境单证册延期需要外方海关确认吗

2025-04-13 03:5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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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经海关批准,贸易方式建议参考暂时进出口。
2、使用货物暂准进口单证册(称ATA单证册)暂时进境的货物限于我国加入的有关货物暂准进口的国际公约中规定的货物。
3、暂时进出境货物应当在进出境之日起6个月内复运出境或者复运进境。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期限的,ATA单证册持证人、非ATA单证册项下暂时进出境货物收发货人应当向主管地海关提出延期申请,经直属海关批准可以延期,延期最多不超过3次,每次延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延长期届满应当复运出境、进境或者办理进出口手续。
4、ATA单证册的申请、续签不属于海关业务管理范畴,中国国际商会是我国ATA单证册的出证和担保机构,负责签发出境ATA单证册,向海关报送所签发单证册的中文电子文本,协助海关确认ATA单证册的真伪,并且向海关承担ATA单证册持证人因违反暂时进出境规定而产生的相关税费、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