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如果是允许分批装运的信用证,而受益人分批装运而不是一次性装运,那么,此时的议付(的发票)金额就与信用证规定的金额不一致。但是,当最后一批货物装运完毕时,几批分批装运的发票金额之和应该等于信用证金额。或者虽然是不允许分批装运的信用证,但是货物的数量的计量单位是重量、体积等,那么,实际装运的金额允许有一定的比例变化范围与信用证金额不同(在没有溢短装条款的情况下,允许有5%的浮动;如果有溢短装条款,则允许的浮动范围与溢短装条款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