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救济与民事非诉讼救济有什么不同

2025-03-18 20: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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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116条没有第6款。全文:“第一百一十六条拘传、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  拘传应当发拘传票。  罚款、拘留应当用决定书。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2007年修订的民事诉讼法也没有。全文:“第一百一十六条 审判人员必须认真审核诉讼材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1991年民事诉讼法也没有。全文:“第一百一十六条 审判人员必须认真审核诉讼材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