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的罪名为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该款规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外,下列两种情形依照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处罚:1、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2、依法配置枪支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造成严重后果的。
关于第一个问题,如果你仅仅在短暂时间持有,并在发现是真枪后随即丢弃,是不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的。
关于第二个问题,行为人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应数罪并罚。枪支乃极具危险性和杀伤力的物品,随意开枪极有可能造成人员伤亡,且枪弹在发射后可能会洞穿障碍物,并击中障碍物后的物体,这是常识,行为人应当预见对墙开枪有可能造成人员伤亡,不论行为人的主观心态是轻信可以避免还是疏忽大意,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问题一:丢在地上没有私藏则表示不具有占有的意思,那么是不构成非法持枪罪的。
问题二:持枪对墙射击,客观上看持枪对墙射击本身就带有社会危害性,若造成了伤亡,那么至少是有过失心理的,构成过失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里的情节严重主要是指:非法持有、私藏民用枪支、弹药,数量较大的;出于犯罪目的,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非法持有、私藏军事系统或非军事系统的公务用枪、弹药的;对国家工作人员使用暴力或威胁抗拒收缴非法持有、私藏的枪支、弹药的等。
第一百二十八条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