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已经达到申请公租房的标准,年满18周岁,在重庆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住房规定收入限制的本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进城务工及外地来渝工作的无住房人员。您的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以家庭为申请单位,每个家庭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单身人士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本人为申请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只限申请承租1套公共租赁住房。根据您现在的家庭情况,可以申请60平米以下住宅。申请需要的材料:《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工作单位提供的工作收入证明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住房情况证明;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您可登录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网站申请,并于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将纸质材料提交住房保障机构。您也可到住房保障机构公布的申请点申请。
主城区由市住房保障机构委托的单位受理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并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工作;市住房保障机构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初审的复审工作。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经审查合格后,申请人的资格将以适当的方式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进入轮候库,等待分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