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不按时支付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四条 【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事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下列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及其执行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关于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监察事项。
这个的确不好办啊,一开始到公司就要注意保留自己在公司工作过的证据啊,现在不签合同都是违法的,不过很多人也都这样做着,哎,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好保障,自己要想办法,加强权益保护意识啊
不太好办,如果仲裁,时间会较长。还是走人+投诉+仲裁吧。
那还不投诉 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