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式样的实习标志。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