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十年,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含1992年年底以前通过国家考试获得的经济员资格或本规定发布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的初级经济专业职务),经济专业中级资格乙种考试合格。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4年; 4.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结)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2年; 5.获硕士学位,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1年; 6.获博士学位。
一)自查对照条件,符合条件写出申报书面申请,交单位人事部门;
二)参加地方职改办组织的经济师统一考试;(之前可以参加相应的培训)
三)考试合格后,填报统一申报报表(人事部门提供)
四)准备学历证书、助理经济师证书、荣誉证书等相关证书。
提供经济师有关资料:
申报经济师学历和资历要求:
申报经济师任职资格,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专学历,取得助理经济师职称三年以上。
2.中专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八年以上,取得助理经济师职称三年以上(职业高中、技校、高中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十二年以上,取得助理经济师职称四年以上),经大专水平考试合格,可申报评审。获得国家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认可的大专专业证书,或电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六门以上单科结业证书者可免试。
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四年;大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六年,可直接申报中级职称。
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十年;职业高中、技校、高中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十五年;无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二十年,以上人员须参加市职称办认可的相应级别的专业培训,经考试取得合格证书,可直接破格申报中级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