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问题,但如果是本月丢失的。需要等下月抄税后,才可以办理“已抄报税证明单”,由税务机关盖章后。企业在防伪税控系统中用白纸重新打印二份,连同“已抄报税证明单”邮给对方单位。对方单位收到后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认证就可以抵扣进项税了。没有什么大不了地。不要怕。我办了好多次了
在开票系统中在打印一份当做入帐凭证也可以,可以在空白处注明没有原件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