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书上交法院快满三个月了还没通知开庭怎么办?

2025-03-21 05:5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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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合理,法院适用的是简易程序。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  第一百四十三条 对简单的民事案件,原告可以口头起诉。  当事人双方可以同时到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庭,请求解决纠纷。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庭可以当即审理,也可以另定日期审理。  第一百四十四条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可以用简便方式随时传唤当事人、证人。  第一百四十五条 简单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不受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的限制。  第一百四十六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附: 第一百二十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如有参考价值请采纳)

回答2:

再找法院着看。

回答3:

你好朋友。法院给你的起诉书副本只是作为一种通知告知你被起诉的情况。如果弄丢了没有什么事情,你放心好了。没有关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