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月1日起执行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印发《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明确指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向业主大会或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不少于一次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你查一下就知道了。
2004年1月1日起执行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印发《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明确指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向业主大会或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不少于一次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