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基本法和民事特别法的区别,举例说明,谢谢!

2024-11-23 07:1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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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概念不同

民事基本法是指对民法各个方面问题进行总则性、总纲性规定的法律。

民事特别法是指对民法某个特定领域进行规定的法律法规。

2、内容不同

民事基本法,它规定了民法的基本原则、民法的主体、客体、民事行为、民事责任、涉外民事关系等一系列内容),在中国就是民法通则。

民事特别法,比如合同法规定的是合同问题,物权法规定的是物权问题,侵权责任法规定的是侵权责任问题,继承法、婚姻法规定的是婚姻继承等问题,广义的民法中还包括商法,这时公司法、知识产权法等也就成了民事特别法。

扩展资料:

民事法律行为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目的,具有法律约束力,属于合法民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为《民法总则》所采用,民事法律行为的上位概念是民事行为,具有表意性和目的性,排除了事实行为。

同时民事法律行为是合法行为,以适法性为特征,不包括无效民事行为、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以及效力未定民事行为。严格称谓是“法律行为”,中国民法称民事法律行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民事特别法

回答2:

前者是指对民法各个方面问题进行总则性、总纲性规定的法律,比如在中国就是民法通则(它规定了民法的基本原则、民法的主体、客体、民事行为、民事责任、涉外民事关系等一系列内容),在法国就是民法典。
后者是指对民法某个特定领域进行规定的法律法规,比如合同法规定的是合同问题,物权法规定的是物权问题,侵权责任法规定的是侵权责任问题,继承法、婚姻法规定的是婚姻继承等问题,广义的民法中还包括商法,这时公司法、知识产权法等也就成了民事特别法。

回答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