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这里所说的特定的考察机构就是指社区矫正机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社区矫正人员应当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或者离开监所之日起十日内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为其办理登记接收手续,并告知其三日内到指定的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发现社区矫正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组织查找,并通报决定机关。判处缓刑之后,需要写思想汇报,那么这个思想汇报怎么写呢?思想汇报主要分三个部分,三个部分内容你自己写清楚就行。现行状况,我是谁谁谁,身份证号多少,现在住在哪,平时做什么工作,和什么人接触。活动范围在什么地区。这一个月现在正在做什么,下一个月,下半年,明年准备怎么做。悔罪态度,表示自己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保证绝不再犯。三个部分能写出来三百字就差不多可以了。法律依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六条社区矫正人员应当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或者离开监所之日起十日内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为其办理登记接收手续,并告知其三日内到指定的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发现社区矫正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组织查找,并通报决定机关。
《交通肇事缓刑思想汇报》是指出现交通事故引发的缓刑,需要接受社区矫正,每月书写思想汇报。给你个案例吧:
男子因交通肇事被判缓刑,在社区矫正期间,无视法律规定,最终被法院撤销缓刑判决。记者今日从蔡甸区检察院获悉,男子代某因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近日被收监执行。
2018年底,男子代某因交通肇事,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武汉市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规定,缓刑期间,代某需要按期到辖区司法所报到,上交心得体会以及思想汇报,并参加相应的社区劳动。
但代某在社区矫正期间,多次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思想汇报重复单一,内容摘抄于网络,在受到司法行政机关警告处分、多次对其批评教育后仍不改正。
蔡甸区检察院依法审查监督时认为,代某在缓刑考验期内严重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应当对其收监执行,同时向司法行政机关发出收监执行检察意见书,派员出席听证会并发表检察意见。
最终,蔡甸区法院裁定撤销对代某宣告缓刑两年的执行部分,决定对其收监执行原判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今年5月,蔡甸区司法局配合公安机关将潜逃多日的代某抓获归案。
近日,蔡甸区检察院派员对交付执行活动进行全程监督,代某被宣告收监,经过疫情检查后被送至监狱收监执行。
蔡甸区检察院表示,该案的办理对辖区内社区服刑人员遵守社区矫正有关规定起到了良好的宣传和震慑作用,彰显了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今后将细化工作举措,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协调配合,更好地履行检察监督职能。
参考文献:
缓刑人员介绍:
缓刑人员,属于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定期向司法所报告遵纪守法、接受监督管理、参加教育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活动的情况。发生居所变化、工作变动、家庭重大变故以及对其矫正产生不利影响人员的,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及时报告。
交通肇事思想汇报
某交通肇事缓刑人员思想汇报
范文已上传,请参考,望采纳
不管是什么缓刑,都是到社区矫正中心,大部分是司法所接受监外执行。
前面三个月叫严管期间,一周一篇思想汇报,或者一个月2篇。
通过思想汇报存档,检察院会到司法所督察汇报情况,作为解娇的重要依据。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对海北州门源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开展思想汇报检查
7月20日至23日,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利年、第五检察部主任郭春蓉一行莅临门源县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回头看”工作。巡回检察组采取听取汇报、实地走访、查阅资料、走访谈话等形式,对门源县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了为期四天的巡回检察“回头看”工作,并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州检察院、州司法局及门源县人民检察院、门源县司法局领导陪同检察。
巡视检察活动共分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组织召开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回头看”工作汇报会,听取了海北州人民检察院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汇报、门源县人民检察院开展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及监督整改落实情况汇报。第二阶段组织召开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回头看”通气会,听取了门源县司法局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整改落实工作情况汇报,省检察院巡回检察组就巡回检察工作有关事项进行说明和提出要求。第三阶段深入乡镇司法所实地开展检察和走访工作。第四阶段组织召开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回头看”反馈会,由省院第五检察部反馈本次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回头看工作情况。
省人民检察院王利年副检察长在“回头看”工作汇报会上从六个方面做了讲话: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支持配合;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整改问题;三是加强学习交流,促进共同提高;四是注重总结提升,推进工作深入开展;五是强化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主动接受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的监督;六是严肃工作纪律,树立良好形象,三级院要上下联动,依法规范开展工作。第五检察部郭春蓉主任在“回头看”工作反馈会上就社区矫正提出四点要求:一是高度重视社区矫正工作,将罪犯转化为守法公民;二是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公安机关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健全和完善信息共享及数据通报、数据核对等工作机制,形成有效的工作合力;三是检察监督要落地落实,要把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作为检察机关促进社会治理的主要工作来抓;四是要自觉接受监督,促进执法办案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州县两级检察院、司法局负责人就进一步整改落实好社区矫正“回头看”工作进行了表态发言。
巡回检察期间,检察组一行实地深入浩门、东川两个乡镇司法所检察指导社区矫正执法工作情况,查阅了社区矫正对象的矫正方案、思想汇报、谈话记录、请销假审批、解除矫正等档案资料,并分别与县司法局局长在内的四名工作人员、六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谈话。
州县两级司法局将以此次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回头看”工作为契机,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切实推动社区矫正工作依法依规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