坏帐准备科目:
一、借方表示:
1、提取(调减)坏账准备
2、经批准冲销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
二、贷方表示:
1、提取(调增)坏账准备
2、收回已确认并转销的坏账准备
科目余额在借方,表示企业已提取的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是指对应收账款预提的,对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用来抵销,是应收账款的备抵账户。
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
1.因债务人破产或者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者遗产清偿后,仍然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
2.因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其偿债义务(一般超过3年)且具有明显特征表明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极小的应收账款。
坏账损失的核算方法:
1.直接转销法
(1)直接转销法在坏账实际发生时,按实际损失确认坏账损失,计入期间费用,同时冲销该笔应收款项。
(2)直接转销法的优点:财务处理简单。
(3)直接转销法的缺点:忽视了坏账损失与赊销业务的联系,在转销坏账损失的前期,对于坏账的情况不做任何处理,显然不符合权责发生制及收入费用相配比的会计原则,而且核销手续繁杂,致使企业发生大量陈账、呆账、长年挂账,得不到处理,虚增了利润,也夸大了前期资产。
2.备抵法
(1)备抵法是按期估计坏账损失,形成坏账准备,当某一应收账款全部或者部分被确认为坏账时,应根据其金额冲减坏账准备,同时转销相应的应收账款金额。
(2)备抵法的优点:
①预计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作为坏账损失及时计入费用,合理配比,避免企业虚增利润;
②在报表上列示应收账款净额,使其接近于未来实际可收回的金额;
③使应收账款实际占用资金接近实际,消除了虚列的应收账款,有利于加快企业资金周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3)备抵法的缺点:账务处理较为繁琐。
3.《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只能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