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申请仲裁委解除劳动合同受理,可以不去公司了吗

2025-03-24 01: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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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不可以:
  1,当事人应该在促裁委做出是否解除劳动合同的意见下发之后,再决定是否去公司上班;
  2,受理只是说接受了当事人的申请,而不是结果(是否解除劳动合同);
  3,具体可咨询当地仲裁委,以对方答复为准。
  二,劳动仲裁的程序:
  (一)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接到仲裁申请书后,应对以下事项进行审查:
  1,申诉人是否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仲裁的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
  2,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是否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该劳动争议是否属于本仲裁委员分管辖;
  3,申诉书及有关材料是否齐备符合要求;申诉时间是否符合申请仲裁的时效规定等;
  4,对申诉材料不齐备或有关情况不明确的仲裁申请书,应告知申诉人予补充。
  (二)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应填写《立案审批表》:
  1,仲裁委员会或其办事机构负责人应在7日内审批并作出决定;
  2,决定立案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内通知申诉人,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诉人,并告知其在15日内提交答辩书和证据;
  3,决定不立案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送达申诉人。
  (三)仲裁准备 :
  ① 组成仲裁庭;
  ②对应当回避的仲裁委员会的成员、被指定的仲裁员、仲裁庭的书记员、鉴定人、勘验人和翻译人员等,作出回避决定;
  ③调查取证;
  ④拟定仲裁方案。
  (四)仲裁审理:
  ①通知当事人;
  ②先行调解;
  ③开庭裁决;
  ④制作仲裁裁决书;
  ⑤仲裁期限。

回答2:

去不去都没有多大关系,因为劳动者对劳动合同具有任意解除权,但你最好还是递交你的辞职申请书,然后邮寄给公司,把邮寄的单子收好!

回答3:

1、你应该继续上班的;
2、劳动者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先履行预告知义务,即书面提前三十日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申请;
3、解除劳动合同行为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行为,劳动仲裁委作为中立机构无职权去解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约定的劳动合同,但可以确认其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是否已经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