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怎么处罚

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怎么处罚
2025-04-13 03: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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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机动车驾驶人一次记12分,并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条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拓展资料:

机动车号牌是机动车上路行驶的法定证件。《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机动车号牌应当悬挂在车前、车后指定位置,保持清晰、完整”。

回答2:

回答3:

1、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扣12分,罚款200元。
2、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扣12分,罚款200元。
3、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号牌不清晰、不完整,罚款200元。
4、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安装号牌,扣12分,罚款200元。
5、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扣12分,罚款2000-5000,并收缴号牌,扣留机动车。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第九十五条、第九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