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规定:现在石家庄市内一切道路全线禁止摩托车!
石家庄市区办理通行证须知
根据《石家庄市公安局关于加强市区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精神办理。请驾驶员朋友认真阅读本须知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办理通行证凭证:携带行车证(或复印件)、介绍信(或不是过期的旧证),到市交管局通行证专柜办理。
二、证的种类及办理方法
1、面包车(6座含以上)
必须是住在禁行区域内的车辆才允许通行两条禁行路线(不包括中山路、维明街、青园街),有效期限一个月,因特殊需要须增加路线的或有效期三个月的证,请到405房间签字后方可办理。
2、货车(0.5吨含以上的中小型货车)
必须是住在禁行区域内的车辆才允许通行两条禁行路线(不包括中山路、维明街、青园街),有效期限一个月,因特殊需要须增加路线的或有效期三个月的证,请到405房间签字后方可办理。
3、摩托车:外地牌照(含郊县市)摩托车一律不准办理市区通行证。
市区牌照的摩托车只允许通行两条禁行路线(不包括中山路、维明街),有效期限三个月,如须增加路线,请到405房间签字后方可办理。
4、单位班车通行证的办理需经交管局审批后方可办理。
办理地点:中华南大街交管局
石家庄在二环路以外注册的外地(含所辖县市)普通三轮摩托车、电瓶三轮车、二轮摩托车不准进入二环路(含)以内通行。注册在二环路以内的上述车辆,不准超越辖区向市中心区通行,禁止在市区主干道通行。
禁止拖拉机、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摩托车、营运人力三轮车在市区三环路、古城西路、友谊北大街(北至学府路)、学府路(友谊北大街至107国道)、107国道(北至学府路)、古城东路道路范围以内(含)行驶;非国家标准电动、燃油二、三、四轮车属于拼装车,不得上道路行驶。
理论上不能,不过骑了也没人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