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公安局能不能办理异地身份证

2025-03-21 07:5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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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可以。

一、全国可异地办理身份证(补换发)的省市自治区名单: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浙江等28个省(市、自治区)。

二、办理条件:

1、在互相开通异地办理城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户籍居民;

2、只受理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3、身份证首次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办理不在异地受理范围。

扩展资料: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对居民身份证用汉字登记的内容,可以决定同时使用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文字或者选用一种当地通用的文字。

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制度

回答2:

  符合条件可以办理。
  2016年7月1日起,在南通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15个省市的户籍人员,可凭相关手续,到居住地公安机关指定的居民身份证受理点,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业务。
    这15个省市包括:天津、河北、辽宁、吉林、上海、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重庆、四川、陕西。根据公安部部署,江苏全省于7月1日起,在13个省辖市设立136个受理点,异地受理上述15省市户籍人员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业务。江苏省户籍人员到上述15省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也可在居住地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业务。
  全市共10个受理点,分别位于崇川区便民服务中心、港闸区便民服务中心、开发区公安分局、通州区公安局开发区派出所、海安县公安局城南中心派出所、如东县公安局掘港派出所、如皋市公安局锦绣派出所、启东市便民服务中心、海门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滨海园区公安分局三余派出所。

  需要注意的是,以下两种情形不可以异地办理,仍须回户籍地申请办理:
  一是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二是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包括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假证的人员,以及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

  离开户籍地的群众异地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有以下步骤:
  第一步,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第二步,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第三步,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回答3:

现在除了天津与河南、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湖南10省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其他的暂时无法异地办理,必须回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公安部于2015年下半年印发了《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其中明确提出将在2017年7月1日全面实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

回答4:

身份证能不能异地办理

回答5:

外地一带省份证南通能不能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