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中山市工作,想在中山报考初级会计职称,需要准备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明等证明材料。其中: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上的从业管理机构应是中山市财政局,学历证书要求是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如果会计证上的管理机构不是中山市的,要先办理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的变更手续,即办理会计证调转登记,转到中山市来。
二、说明
1、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 除本办法另有规定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即会计从业资格的管理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2、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3、初级报名工作按属地原则进行,因此在某市报考会计资格考试须持有该市有效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该市工作单位(或该市居住)。持外市会计从业资格证或外市工作单位的会计人员须回发证地或工作地报名考试。
4、持证人员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办理调转登记手续。
(1)持证人员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在省级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各自管辖范围内发生变化的,应当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工作证明(或户籍证明、居住证明)到调入地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转登记。
(2)持证人员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跨省级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管辖范围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填写调转登记表,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原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出手续。持证人员应当自办理调出手续之日起3个月内,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登记表和在调入地的工作证明(或户籍证明、居住证明),到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入手续。
首先申请中山的居住证,然后考取会计从业资格证,再报考初级会计职称考试。
凡符合报名条件并申请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均由本人提出申请,单位核实,持学历证书、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和“报名登记表”于规定期限内到当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设置的报名地点报名。经审核合格后,发给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