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怀孕三个月的孕妇,2018年九月与事业单位的劳动合同到期了,单位回复根据新劳动法不在续约

2024-11-22 12:26:05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劳动者与公司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在期限到期时公司可以依法终止劳动合同,但是实际中有些事情也会赶得比较凑巧,刚好在女职工怀孕期间期限到期了,那么这个时候有的公司为了减轻女职工孕期的负担,索性铤而走险直接辞退女职工,严重损害女职工的利益。
  在劳动法律上有规定,女职工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即使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届至,那么也不得依法终止劳动合同。
  公司要是违反法律规定终止了与女职工的劳动合同的,女职工可以选择及时去申请仲裁解决:
  1、申请仲裁前需要准备如下材料:
  (1)填写的劳动争议申诉书要一式三份;
  (2)到工商局查询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资料一份;
  (3)女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复印证据资料一式三份,如劳动合同或协议、工资单、工牌、上班打卡记录、同事的证人证言等。
  2、收集准备好上述材料之后,接着就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一般都是向所在区、县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另外,虽然现在公司不能依法终止劳动合同,但是法律上要求是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因此只要过了哺乳期之后,公司还是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还有就是公司违反劳动法律规定孕期期间女职工终止劳动合同的,女职工可以依法要求支付二倍的补偿金。公司要是不肯拿出相应补偿的,照样可以按照上面的仲裁步骤积极维权。
  最后,因为许多人都知道合同到期意味着双方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是在劳动合同中也要根据具体的情况,特别是在女职工“三期”期间时,更不能依法终止合同,否则的话公司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权益受有损害的女职工也可以及时维权。

回答2:

1、你和单位的劳动合同已到期,没再续签但仍在工作,与单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可以获得《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二倍的工资。2、不明白“单位人事部门说现在没时间”究竟是什么意思?但如果单位并没有立即终止与你的劳动关系的意图,那么不妨先暂时继续维持这种状况。也可以按照自己的想法实施要孩子的计划,一旦你在单位决定终止与你的劳动关系前怀孕,届时即使单位明确表态要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也不会得逞,需要承担因既未终止也未续签劳动合同造成后果的法律责任。具体说就是在事实劳动关系期间你怀孕了,同样可以享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

你可以要求单位双倍工资赔偿!

回答3:

与事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为3年,到期了,你可以在你与这个事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找到答案,如果找不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都有规定的。主要是:1、如果双方同意可以续签劳动合同。2、合同期满,双方同意可以终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