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认为你这是完全不懂人际关系。老板带你好,你要记着他的好,做事不能太绝,要找机会报答回来。你去区政府就没必要了,这样一来吧老板的面子都丢完了。你受伤可以先和老板协商协商,老板人好的话一般会帮你的。你连个招呼都不打就去区政府了,老板肯定会觉的你没良心。就算到了非得去市政府那一步了,也要先和老板聊聊,你自己感觉老板是人面兽心的话在做定夺。多走走路就知道路是着么走的了。去向老板道歉吧,如果老板帮过你的话。
你的做法虽没错但处理方法不得当,应先和老板协商治疗费用以及相应赔偿,如能达到你的要求就不应去做认定,如不能达到你的要求再去做认定,你错在没有协商就去做认定,处理方法是有些欠妥的。
错没错自己心里没有数么?
你在网上问有啥用
原则问题不能拿人情世故来论。
有句古话说的好,情有可原,法无可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