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建筑法律法规中,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方面有哪些要求

2025-03-22 06:43:49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1.
工程各参建单位应将工程施工文件的管理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
2.
工程施工文件应随工程进度同步收集、整理并按规定移交。勘察、设计单位应在任务完成时,施工、监理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将各自形成的有关工程档案向建设单位移交。
3.

工程施工文件应实行分级管理,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本单位工程施工文件的全过程管理工作。建设过程中工程施工文件的收集、整理和审核工作应由专人负责,并按规定取得相应的岗位资格。
4.
工程各参建单位应确保各自文件的真实、有效、完整,对工程施工文件进行涂改、伪造、随意抽撤或损毁、丢失等,应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
工程施工文件的形成应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工程合同与设计文件等规定。
多年来,在全国各地建筑市场的检查过程中,经常会发现,各地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得比较混乱,尤其是在资料的详实方面及各种表格的格式设计、内容涵盖、规格尺寸等方面,都或多或少地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这必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城市建设档案的质量,给城市未来的改造建设,尤其会给工程质量及安全事故的处理和对已建成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在改建扩建时的工程档案资料的检索、查询工作带来更多的不便。因此,做好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工作是十分必要的。

回答2:

1
工程施工文件的形成应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工程合同与设计文件等规定。
2
工程各参建单位应将工程施工文件的管理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
3
工程施工文件应随工程进度同步收集、整理并按规定移交。勘察、设计单位应在任务完成时,施工、监理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将各自形成的有关工程档案向建设单位移交。
4
工程施工文件应实行分级管理,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本单位工程施工文件的全过程管理工作。建设过程中工程施工文件的收集、整理和审核工作应由专人负责,并按规定取得相应的岗位资格。
5
工程各参建单位应确保各自文件的真实、有效、完整,对工程施工文件进行涂改、伪造、随意抽撤或损毁、丢失等,应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