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违法了,如果真有损失可诉,法理依据就是劳动合同法、民法通则。
但我认为没必要,他走人了许多的关系他利益的东西都在公司,到时他来讨要时依法办事就是了。你是公司、人家是自然人,诉完能执行得了?执行不了诉讼成本属于第二次损失了。得不偿失,再说一个公司为这事打官司费力不值得,只要一诉事就来了,调查、举证、问询,有时请他们吃饭比损失还会多,况且收效是未知结果。
看来你是年轻开公司不久,年大的人不会有你这想法的。过去我有个朋友,开了照相器材公司,一个混混抢一包装彩色胶卷就跑,当时一包装值2到3百元(员工一月工资40多元),员工去追他立即喝止,并说:“算了,你追上对方给你一刀,你工伤了,我几万几十万打不住,抓住交公安,公安一办案一顿饭得好几百,可能还得若干次,几千打不住。”这就是经理人的想法。
劳动者主动离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对于此行为如果对公司造成直接损失,可以先搜集证据。之后到劳动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劳动者要求赔偿损失。拟写起诉状部分,没有范本,必须根据实际情况拟写。
可以要求赔偿损失的 劳动合同对双方都是约束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要遵守劳动合同的规定 可以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