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这体现了什么原则

2025-04-14 05:4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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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这体现了男女平等的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四条 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第十五条 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

第二十条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

第四十九条 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回答2:

  婚姻法第十四条规定了: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这里完全体现了男女平等的原则。

回答3:

男女平等。以前女人嫁入夫家是没有名姓的,都叫做某某氏。

回答4:

体现了男女平等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