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后员工不来上班,HR该如何处理

2025-03-26 07:01:21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也就是说员工受工伤后,有一定的停工留薪期,在这个期限员工不上班是正常的。如果超过了停工留薪期,员工不来上班可以按照旷工进行处理,严重的可以根据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解除与该员工的劳动合同。停工留薪期限将根据员工的受伤实际情况确定,对于这点,用人单位需要了解清楚工伤员工的身体恢复情况以及所在地关于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规定。

回答2:

停工留薪期又称工伤疗养期,包括在院治疗或在家根据医嘱疗养的时间。要点是在家疗养需有医嘱。企业应在医嘱时间到期前通知员工前来上班,如员工认为伤情未好,须出具原治疗医院主治医生开出的休息证明。如无且员工不愿上班的公司可以同意事假,如员工无任何手续又不来上班的,公司可以用EMS快递在品名中写明上班通知书,上述过程单位必须保留证据,证明企业员工在停工留薪期后不来上班企业已履行通知职责,系员工原因造成。 如企业未履行上述义务,员工未有正常手续的,可最多主张12个月的停工留薪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