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物的押金应该怎么处理?

2025-03-26 22:10:00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我就提供分录吧,给有需要的人。
网页链接包装物押金的会计处理。
出借包装物一批,收到包装物押金2000元,收到押金时:
借:银行存款2000
贷:其他应付款2000。
如果出借包装物在未超过一年之内偿还,偿还时记:
借:其他应付款2000
贷:银行存款2000。
如果收取的押金已不再退还或超过一年仍未归还的,应作如下处理:
借:其他应付款2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1709.4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90.6。
如果销售的货物是征收消费税的货物(税率为10%),则上述包装物押金还涉及消费税的征收:
借:其他业务支出170.94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170.94。

回答2:

包装物押金处理情况如下:
  (1)销售货物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如果单独记账核算,时间在1年以内,又未过期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
  纳税人为销售货物出租出借包装物而收取的押金,无论包装物周转使用期限长短,超过一年(含一年)以上仍不退还的均并入销售额征税。
(2)因逾期(1年为限)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并入销售额征税。征税时注意两点:一是逾期包装物押金为含税收入,需换算成不含税价再并入销售额;二是征税税率为所包装货物适用税率。
(3)酒类产品:啤酒、黄酒按是否逾期处理,啤酒、黄酒以外的其他酒类产品收取的押金,无论是否逾期一律并入销售额征税。